https://tw.appledaily.com/new/realtime/20180412/1332996/
為落實語言平權,現有客家電視台與原住民電視台,但缺少台語電視台。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今天審查《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》,立委聚焦關於台語台的設立。文化部長鄭麗君表示,草案明訂政府捐助從事的財團法人得設立國家語言廣播、電視專屬頻道,若法案通過,將會在明年度優先編列爭取籌設台語台預算,實質推動得視公視董事會籌備。
今天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中,包括洪慈庸、張廖萬堅與黃國書等立委均提到,現在客家電視台與原住民電視台,但缺少台語的電視台。鄭麗君回應,草案第13條明訂,政府捐助從事傳播的財團法人應提供國家多元服務,並得設立國家語言廣播、電視專屬頻道及各種形式的傳播服務,在此法源依據下,若法案通過,文化部會優先編列爭取籌設台語台的預算,並參考客語台、原民台的預算規模。
立委黃國書詢問,若《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》通過,台語台何時能完成設立?鄭麗君指出,台語台的籌設是由公視董事會推動並提出業務計畫,得尊重公視的規劃。(洪德諭/台北報導)